一是把好源头关。实行生猪屠宰集中定点,做到检疫检验与生猪屠宰同步进行,同时在清理整顿屠宰场、点中督促和帮助完善屠宰制度,建立进出帐册,通过查看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标记,确认合格生猪方能进场。
二是把好巡查监管关。加强对城郊、镇郊结合部和辖区周边相邻地区的市场巡查监管,做到不留死角,坚决取缔农村小刀手的私屠乱宰;加强路段巡查,防止过境车辆偷运老母猪肉、病猪肉、注水肉等劣质危害性猪肉在此交易,流入市场;充分发挥“12315” 红盾热线作用,及时传递信息,撑握市场动态,将私屠乱宰的不法行为取缔在萌芽状态;加强和临近地区建立协防网,发现“问题猪” 及时通报,联合堵截排查。
三是把好猪肉市场商店准入关。严格执行“准销卡” 和检验票据制度,加强市场“一单、一卡、一账”的管理和检疫标记的检查,批发批量的除实施验证外,还要加强抽查抽验,杜绝逃避检疫的白条猪肉流入市场,同时加强对超市、副食品店等经营户猪肉制品进货监管,推行肉制品凭证式管理,做到货源渠道正、手续清、凭证明,并督促其建立进货渠道、数量、质量和时间的台帐记载,保证渠道合法,质量安全;超市、宾馆、饭店、食品饮食店鲜肉进货一律认清检疫合格章,无检疫合格标记一律不准上市,就地扣留;督促规范宾馆、饭店、集体食堂进货渠道,确保进货渠道合法和质量安全;及时关注媒体报导,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防止疫区病猪流入本市。四是把好法制培训关。通过和市场主办人联合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发放学习资料等措施有效地提高猪肉销售业务人员的素质和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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