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消费者协会近日公布了一项《宁波市餐饮业消费者争议处理办法》,对于发生餐饮纠纷作了具体规范,明确酒店菜馆不允许出现“时价”等模糊价格。
此项《办法》规定,餐饮经营者必须对供应的酒水、饮料、菜(点)进行明码标价,对鲜活、海鲜菜肴的“时价”也应公布当日实际价格,同时要标注净含量,规范菜名,不得短斤缺两。对于有较多争议的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实物进入餐厅享用的内容,《办法》要求经营者应在醒目位置告示消费者。向消费者收取服务费的数额需双方商定。此外,关于酒席订金的数量、关于因菜肴质量引发纠纷的处理方式、程序等,《办法》中也作了详细规定。
宁波市消协负责人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随着消费者维护意识的增强,餐饮纠纷也有增多,但经济赔偿方面时常出现“谈不拢”,个别人借机“漫天要价”,也有经营者“死不认账”,出台规范可操作的细则,有利于纠纷的妥善解决。据了解,这次宁波新公布的《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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