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6月13日电 胡强 记者张晓东 记者今天从四川省卫生厅获悉,该省将严格执行《四川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办法》,严查卫生系统商业贿赂,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在24小时内不上交的,即使金额只有几百元,都可能将面临行政撤职等处分的顶格处罚,医护人员还可能被吊销执业资格。
办法还专门提出,对医疗机构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回扣,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索
要“红包”、回扣和因收受“红包”、回扣受到处理后重犯的,都将从重处分;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家人利用该工作人员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红包”、回扣的,追究该工作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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