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5月29日起,日本《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开始实施,一旦食品中残留物超标,将被禁止进口。另外,按照修正案的规定,如果进口农产品中发现含有日本未设残留标准的农药,即使该农药残留符合国际标准对人体无害,也无法进入日本市场。
日本已设残留标准的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在内共有734种,设定了1万多个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即“暂定标准”。对尚不能确定具体的“暂定标准”的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将设0.01ppm的“一律标准”。
市工委从国家有关部委获得肯定制度的相关中译本文件,以提供给国内企业参考。
附件: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的最新《食品中残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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